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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关于扶持跨境电商发展的专项政策》的通知

来源:长沙县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8-05-24

        为促进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快速发展,打造中部跨境电商产业聚集中心,根据湖南省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促进跨境电商加快发展有关支持政策的意见》等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就综保区扶持跨境电商快速发展的专项政策明确如下:
一、 对跨境电商综合成本进行补贴
       对为综保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跨境电商物流服务的物流企业或组货单位,给予综合成本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 对跨境电商出口的成本补贴,第一年暂按4元/公斤的标准执行。
       2. 对跨境电商进口的成本补贴,第一年暂按1元/公斤的标准执行。
二、 对跨境电商业绩进行奖励
       对在综保区注册且有跨境电商业绩发生的跨境电商企业, 给予一定的业绩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1. 对跨境电商出口按0. 03元人民币/美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2. 对跨境电商进口按0. 02元人民币/美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三、 支持跨商招大引强
       对有重大影响的品牌跨境电商引进项目,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重点支持。
四、 其他方面的扶持政策
       对全球溯源公共平台建设、海关通关管理系统建设、跨境电商其它公共平台建设、跨境电商龙头企业等方面的奖励补贴,按省市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五、 附则
       1. 以上奖励扶持与一般贸易奖励不重复,相关数据以海关报关代码9610和1239下的数据或省商务厅认定的跨境电商企业的海关跨境电商进出口数据为依据。
       2. 享受本政策扶持奖励的综保区内跨境电商企业,不再重复享受《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措施》(长政办发〔2017〕10号)关于跨境电商方面的优惠和奖励。
       3.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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