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对外宣传片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发布日期:2019-08-23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对外宣传片制作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XSCG-201908020016
3、采购项目标的、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区位优越,交通便利,配套完备,产业集聚,是湖南省唯一的临空型综合保税区。为了当好“桥头堡”,壮大临空经济,向全国乃至全球强势推出黄花综保区形象定位,需拍摄2019年对外宣传片。要求政治站位高,主题鲜明,风格大气,采用实景拍摄+素材辅助的形式,镜头语言恢弘,剪辑制作精良。
二、采购项目预算:35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19年5月至2019年7月。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 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或《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或(http://www.csx.gov.cn/zbcg)下载磋商文件。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19年08月 7 日起至2019年08月 12 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 20 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
为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提前半小时开始接收文件,无需报名)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须按公告规定的金额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根据《长沙县非招标采购方式保证金管理规定》,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资格条件、标的要求或技术参数未发生实质性变动、修改,不影响其正常参与投标的情况下,无论何种原因不提交最终报价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由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国库;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段时期内参与长沙县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并予以通报。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000元
6.3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单位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星沙支行 银行账号:731904019910301
6.4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的投标保证金专用管理账户;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或其他帐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供应商自身名义提交,交纳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转账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对外宣传片制作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因未注明的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帐,后果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账,到账时间以到达长沙县招标采购局投标保证金专用管理账户时间为准。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731-86189508
地 址:长沙县黄花镇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
联 系 人:祖女士
电 话:0731-84072937
地 址: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