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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项目操作规程

来源: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20-12-10

        为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和后续运营管理,形成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协调有序、推进有力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本着规范性、科学性、时效性、可操作性的原则,特制订本规程。
        一、适用范围     1.申请综保区建设用地的社会资本投资项目;
        2.租赁综保区厂房、仓库或办公用房的社会资本投资项目;
        3.综保区管委会确定准入的其他项目。 
        二、准入条件
        引进项目须符合海关总署发布的《综合保税区适合入区项目指引》和黄花综保区产业定位及发展规划要求,并根据投资需要和集约用地需求确定用地规模,视情况予以供地。项目在进出口指标、注册登记、建设周期、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要求,按照现行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流程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工作由综保区投资促进局总牵头,入驻流程见《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流程图》(附件1)。
        (一)项目受理
        对拟选址综保区范围内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综保区发展定位的项目,由综保区投资促进局统一受理,按照产业类型交由各牵头部门进行前期对接(加工贸易类项目由综保区企业服务局负责,跨境电商类项目由综保区投资促进局负责,口岸贸易及一般贸易类项目由综保区口岸事务局负责,供应链类项目由长沙临空综保供应链有限公司负责),将在谈项目信息汇总并填报《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投资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报综保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定。
        (二)项目洽谈
        1.前期对接。一般项目由各牵头部门把关,重大项目由黄花综保区管委会成立专门的项目对接工作小组负责跟进(一般项目与重大项目的界定由综保区管委会根据项目的投资金额、进出口指标、是否填补产业空白等情况予以界定)。视项目实际情况,由综保区管委会组织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科技局、空港城管委会、长沙黄花机场海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召开项目洽谈会。对于具有核心技术、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可填补黄花综保区产业空白或创新性业态的重大项目和省、市推荐的优质产业项目,先行由综保区管委会研究并出具具体意见,再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洽谈。
        2.初步研究。在收到投资方提供的项目投资计划书、初步概念设计方案(租赁项目除外)、投资商营业执照及专业资质证书等材料后,由各牵头部门汇总,视项目情况邀请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海关,完成对投资方实力及项目意向选址、投资强度、用地规模、建设内容、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初步评估。
        3.实地考察。各牵头部门拟定考察方案并报请相关领导审批通过后,视项目情况组织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考察(省外项目考察20个工作日内完成)。在项目考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考察情况出具《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招商项目考察意见表》(见附件3)。
        (三)项目准入
        1.租赁项目:由综保区投资促进局牵头,组织各对应部门进行洽谈、研究,形成考察意见,并将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汇总。单个招商引资项目在普惠政策支持额度以内的,由综保区管委会审定准入;单个招商引资项目突破普惠政策支持额度在500万以下的,邀请县财政局参加,由综保区管委会审定准入,并报县财政局备案;单个招商引资项目突破普惠政策500万元以上的,经综保区管委会研究后,拟定具体方案报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议审定准入。
        2.购地项目:经综保区管委会初审,将项目计划书、上会材料、上会PPT、项目考察意见书汇总后,送至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召开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的准入、供地面积、选址位置、支持政策等会审研究,以会议纪要予以确定。
        (四)项目签约
        经审定准入的项目,在进行商务谈判后,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协议将参照准入标准、投资方承诺及商务谈判的内容,视项目情况对项目所涉及进出口指标、投资额度、安全生产、环保节能、工商注册、劳动用工、建设周期、税收贡献等进行约定,并明确违约条款。其中,购地项目合同签订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合同分送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建设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制办及行业主管等部门,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加强合同履约监管。
        (五)项目入驻
        1.企业资质办理。由投资方自行核准企业名称,由长沙临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注册地址,并报各牵头部门填写《企业入驻联系单》后,由综保区帮代办服务中心受理并免费办理企业入驻投产前各类资质(见附件4)。
        2.办理移交手续。由各牵头部门与综保区规划建设局组织长沙临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授权单位、物业公司等部门召开项目入驻移交会议,确定包括项目租赁、装修、物业管理服务等入驻前期事项。
        (六)项目运行
        投资方自主进行项目建设及装修,由综保区规划建设局负责,由长沙临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合,提供项目落地保障。项目投产后,由综保区企业服务局提供全程服务。
        1.租赁项目。在招商引资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以内,由长沙临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授权的单位与投资方签订《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并提供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
        2.购地项目。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审批手续的办理,按照《长沙县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试行办法》(长县政发〔2016〕58号)和《长沙县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长县政办函〔2016〕96号)等规定执行。
        四、项目管理
        (一)密切分工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接受咨询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对咨询事项认真解答、领办导办并承担首问负责人责任。落户黄花综保区的项目,由综保区管委会负责项目整体进度的统筹,由项目牵头部门负责项目落地后的协调工作。
        (二)切实提高效率。加强对园区企业的服务工作力度,健全长效服务机制,强化职责到位、服务到位,强力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全面掌握企业发展动态,积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切实提高服务企业质量和效率。
        (三)全面服务企业。梳理、归集近年来出台的涉企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实施滚动式管理,及时解读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督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企业的应急救援能力,做好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帮助企业对员工开展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为转型升级提供保障,指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劳动用工。
        (四)长效动态管理。对项目实施常态化动态管理,建立产业运行信息收集平台,进行行业运行分析,完善产业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及时梳理、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协调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并需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的,先提交综保区管委会协调,视情况报请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组织召开项目协调会进行研究,并报县政府相关会议审定。
        六、附则
        (一)项目监管机制依照《长沙县招商引资项目操作规程》执行。
        (二)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两年,如遇特殊情况,及时调整。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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