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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来源:发布日期:2022-05-17
长沙县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长沙县全域开展新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5月18日:星沙街道、湘龙街道、长龙街道、泉塘街道、㮾梨街道、黄花镇、黄兴镇、黄兴会展经济区、安沙镇、金井镇;
5月19日:高桥镇、路口镇、春华镇、果园镇、开慧镇、北山镇、青山铺镇、福临镇、江背镇;
所有在长沙县范围内工作、生活、学习的人员(含本地常住人员、暂住人员、临时流动人员、外籍人员);不包括红、黄码人员,黄码人员请到专设的黄码人员采样点采样;红码人员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健康管理;严禁居家隔离管控人员到现场采样。
1.所有居民在接到本通告后,请按照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指引,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采样;
2.核酸检测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被采样人员应提前准备好“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健康码”的老人、孩子,请家人、邻居代为展码,或携带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簿);
3.近日如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者,须在接种疫苗48小时后进行核酸采样;
4.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可疑症状人员应按规定报备并到指定发热门诊排查;
5.请广大居民提高疫情防控责任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参加核酸检测,做到不缺一户、不落一人、应检尽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序参加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相关安排部署,全力配合核酸检测,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检测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